关于调整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发表时间:2016-06-24 11:22 各科室: 鉴于人事变动,现将医院参与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: 组 长:许传勤 副组长:相 勇 张学昇 成 员:曾祥康 叶 翔 徐德钢 黄春萍 曾伟华 王 茹 吴家霞 钟瑞平 闫 毅 陈体高 古素芬 曾衍胜 裴显峰 李佳娟 曾 雯 肖 雯 洪兆生 曾晓霞 刘 燕 刘春英 刘 冰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(简称:创建办) 主 任:曾祥康 成 员:叶 翔 徐德钢 曾伟华 黄春萍 王 茹 吴家霞 曾 雯 周 玫 创建办的工作职责: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参与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;负责制定工作方案、工作计划;负责工作督查督办、考核及总结,并收集整理好各项工作资料;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。 附件: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科室任务分工表 赣州市皮肤病医院 2016年6月23日
赣州市皮肤病医院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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